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诊疗须知

发布时间:2015-04-29      发布:管理员      阅读:

       根据法律规定,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等情况时,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。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,请您慎重考虑,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。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,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,这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       在住院期间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并积极配合治疗、护理。未经主治医生同意,不得随意翻阅病历。为防止交叉感染和意外差错,请不要随意串病区、串病房,不得自行调换床位。
       住院期间未经主治医生及医院同意不得擅自到院外就医、购药或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。
       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谨遵医嘱进行治疗。
       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(如:胸闷、憋气、心慌、呼吸困难、烦燥头晕等病情变化)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,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满意的医疗、护理服务。
       查房、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