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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医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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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须知

发布时间:2015-04-09      发布:管理员      阅读:

       入院后如需退院,须经病区医生签字,由患者(或家属)签名,持患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办理退院手续。
       需要复印病历的住院患者,请出示患者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证明原件,方可在病历复印室复印。
       参加城乡居民患者出院结算后凭结算单、患者社保卡、患者身份证(小孩户口页)、代办人身份证、病历复印件、转诊转院表(注:孕产妇生育住院提供准生证、新生儿住院提供出生证明),由本院城乡居民办公室审核合格后予以报销。